人民网西安10月19日电 (杜峻晓、王群、雷智学)近日,洛川县“洛川苹果”地理证明商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并于10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公示。据了解,“洛川苹果”是延安市首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实现了延安市中国驰名商标的零突破,也是陕西省**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 。
洛川苹果果型端庄、色泽鲜艳、口感纯正、风味独特,深受国际国内消费者青睐,先后荣获国家及省部级各项大奖170多项,雄居全国产果县(区)之首,先后被确定为第11届亚运会、第22届大运会指定水果、中国女排专用苹果、人民大会堂专供苹果、2008年北京奥运会专供苹果,今年又成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接待用苹果和广州亚运会专供苹果。“洛川苹果”以25.23亿元的品牌评估价值,入选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品牌。
洛川苹果自1947年引进以来,迄今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洛川县委、县政府和20万洛川人民牢固树立“苹果立县”和“抓苹果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扎实实施“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大转变、实现三个领先、建设四大基地”的苹果产业发展战略思路,强力推进苹果产业强县建设,使苹果优势产业成为特色鲜明的富民强县支柱产业。目前,全县苹果总面积50万亩,人均3.1亩,居全国之首。2009年全县苹果总产量达到68.5万吨,果业总收入18.2亿元,农民人均苹果纯收入501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5301元的95%。
洛川县委书记高武斌、县长谢京帅表示,“洛川苹果”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中省市各级的大力支持和20万果乡人民的精心呵护的结果,对洛川苹果产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洛川将以此为新的契机,全力做好“果畜结合”这篇文章,不断提高苹果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为洛川的城乡统筹和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产业支撑。★